欢迎您来到济南律师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彩世界
首页
协会介绍
行业彩世界官网下载安装
年度考核
业务培训
律师站点
下载中心
律师招聘
律师律所查询
实习管理
协会简介
机构设置
领导机构
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
监事会
秘书处
专业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
联系律协
行业规范
行业大事
行业信息
学习交流
业务培训
教育培训
实习管理
资质管理
党建信息
其他
管理制度
申请实习
面试考核
关于举办2018年度第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
2018-09-07
关于转发《山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司法影视...
2018-09-05
字号:
大
中
小
济南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实习(暂停/注销)流程(试行)
浏览次数:
日期:
2013年11月21日 21:29
一、办理条件:
实习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暂停(注销)实习的,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及时报送市律协,其中暂停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十日,暂停时间不计入实习期。
二、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一)实习人员签名的暂停/注销申请;
(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暂停/注销事由的证明文件;
(三)律师事务所与实习人员解除实习关系的协议原件一份;
(四)实习证原件。
所属类别:
申请实习
该资讯的关键词为: